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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校小学部图书购置、饮水设备购置、音体美专业教室设备购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时间:2019-04-02     来源:      访问量: 

北京学校(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北京学校小学部图书购置、饮水设备购置、音体美专业教室设备购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学校(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

2、项目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大营村东南侧

3、项目规模:

a.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北京学校小学部图书购置(2019-2021年每年50万)项目:150.000000万元;

b.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北京学校小学部饮水设备购置项目:208.210000万元;

c.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北京学校小学部音体美等专业教室设备购置:839.114084万元。

二、组织形式:

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委托任务范围:

在北京学校的授权范围内,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方案的编制(包括招标时间计划等);

2)招标公告的发布;

3)负责投标申请人的审核报名工作;

4)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放;

5)负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如有时,须按照京财采购【20172279号文件规定执行);

6)与委托人共同组织问题答疑工作;

7)负责招标发标、开标及评标的组织工作;

8)负责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的审核、谈判工作;

9)负责处理由于招标引起的争议及纠纷;

10)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11)负责整理、汇总招标过程的相关档案文件,并装订成册,按照有关要求移交招标人;

12)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评标专家费以及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13)为招标人提供与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

3. 有类似项目的招标服务经历。

五、比选申请人须按以下要求编制比选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机构简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近三年来在北京市域范围内从事类似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业绩;

6.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方案和人员配置方案;

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申请人参照是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和北京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京价(收)字【2002480号文件,结合市场状况,独立自主报价并承担相应风险,做出优惠让利,提出最终报价。(含收费依据、取费计算公式,优惠让利幅度等);

9.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0.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

1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章的须法人代表手签字或盖法人章;

12.申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定法)

招标人将采用综合评定法,组成相应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料,经综合比选评定,选择最终中标人。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可靠,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七、比选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44 0930

2、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大附中通州校区(通州三中)行政楼305房间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手机13641307086,座机010-89537366

 

北京学校(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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